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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、有关县(市、区)打私办,省级有关部门:
《浙江省打击走私大事记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已经完成,现印送给你们征求意见,并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:
一、《征求意见稿》是在原《浙江省打击走私志大事记(草稿)》基础上,综合全省各地各部门意见和进一步挖掘历史资料修订而成的,特别是充实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打击走私一些事件,请重点关注,多数是涉及到一些县(市)的,请有关市打私办要做好考证。
二、请直接在原稿上进行内容修改,增删较多的可另附纸张。
三、涉及到本地本单位有关的内容,要重点通阅修改,如单位、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、人名、地名、计量单位等书写是否正确,表述是否准确。
四、请将阅改后的《征求意见稿》全文退还,单位的请加盖公章或领导签字,有个人修改意见的请签名后退还。
五、《浙江省打击走私大事记》计划于2006年春节前定稿付印,各地各部门的修改稿请于2005年12月15日前退还。希望抓紧组织人员,认真阅改,及时反馈。各地各部门准备的照片、图片等有关缉私影像资料,可一并报送。
六、如有不明问题,请直接与“《浙江省打击走私纪实》(暂名)编纂委员会办公室”联系。联系人及电话:徐启玉0571-87056749、苏晓羽0571-87056716(兼传真)。
二OO五年十一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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